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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行之律师代理被告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在专利侵权中反败为胜
行之律师代理被告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在专利侵权中反败为胜
时间:2024-04-23 来源: 点击率:2906
 2009年2月,王某某将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告上法庭,诉称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侵犯其外观专利权。行之律师梁田、莫一慧接受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的委托,作为其在一审期间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在一审庭审中,莫一慧律师当庭提出原告对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书存在重大程序瑕疵,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侵权行为的依据的代理意见。后,原告王某某撤诉,双流县金贝尔家俱厂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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